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日前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为何出台《鼓励目录》?新版又有哪些变化?
《鼓励目录》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也是重要的外资产业和区域政策。“修订出台新版《鼓励目录》,是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重要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决策部署,引导更多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据介绍,2025年版《鼓励目录》延续了2022年版的结构,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中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两部分,前者适用于全国,后者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以及海南省。
从数量看,新版《鼓励目录》总条目共1679条,与2022年版相比净增加205条、修改303条。其中全国目录共619条,增加100条、修改131条;中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共1060条,增加105条、修改172条。
从内容看,新版《鼓励目录》在3方面有较大变化:一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二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三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
制造业目录新增了核酸类药物开发生产、零磁医学装备研发与生产、智能检测装备和仪器制造、深海用水下作业机器人设计研发制造、机器人关键基础部件的开发制造等前沿领域。“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政策导向的背后,既有应对国际竞争、稳定外资的考量,也体现了我国通过开放促进产业升级的战略意图。”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研究员张晓兰说。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是新版《鼓励目录》重点修订的部分,新增了新材料共性技术平台或服务平台运营、现代高端航运服务、虚拟电厂运营及相关技术研发等内容,同时积极支持全面提振服务消费,将宠物服务、体育旅游、物业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等更多服务消费条目纳入鼓励范围。
“通过优化服务供给,有助于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邢伟分析认为,此举释放了我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积极信号,有利于吸引更多全球创新要素,加快补齐我国在生产性服务领域的短板。
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更好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新版《鼓励目录》结合各地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和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扩大地区目录鼓励范围。比如,辽宁省新增邮轮旅游产品经营服务,黑龙江省新增冰雪装备研发制造,河南省新增高端化智能化起重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研发生产,海南省新增海洋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及生态示范工程建设,贵州省新增算力基础软硬件研发生产,青海省新增风力发电场运营等。
邢伟表示,加力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通过新增地方特色产业条目、对集约用地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地、提供税收减免优惠等举措,鼓励外资参与这些地区制造业升级、绿色能源应用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既能推动当地经济增长,也可有效增强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同时,多措并举为外商来华投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更多跨国公司更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





















































